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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档案馆:开放档案查阅
发布时间:2019-11-20

服务主体

杭州市临安区档案馆

事项名称

开放档案查阅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中国已开放的档案,须经中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以及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须经有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 第三十条 中国公民和组织持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利用本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已经开放的档案,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介绍并经档案馆同意;中国公民和组织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档案馆同意,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利用其他单位所有的档案,须经该单位同意。

办事程序

1、申请;2、受理;3、利用服务。

承诺时限

即办

申报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2、查档登记单。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受理地点

杭州市临安区档案馆(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街398号(区政府大院内7号楼))一楼查阅窗口

联系电话

0571-6392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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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编辑:凌培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街398号
电话:0571-63920937 传真:0571-6372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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